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网络交易违法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领域案例4起
2022年,安徽省市场
案例三:宣城迅雷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案。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依法履行平台审查、公示餐饮服务行...
2022年,安徽省市场
案例三:宣城迅雷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案。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依法履行平台审查、公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信息责任,明知某小吃店有小餐饮公示卡而未及时公示和某饭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安徽省小餐饮公示卡),仍允许其接单运营,并收取平台服务费,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没金额合计8.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安徽省武海商贸有限公司未核查网店经营许可信息案。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当事人为其代理外卖平台内某餐饮店和某饭莊提供餐饮入网经营服务时,未审查其经营许可证信息,允许其超范围经营凉菜食品,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金额共计5.03万元。
案例八:安徽安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违规预包装食品案。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移交线索通报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在拼多多“半个句号旗舰店”店铺和京东“七巷与猫”店铺销售的三种预包装食品外包装袋(盒)标识与袋(盒)内实际食品不符,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0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马鞍山市木林扎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虚构原价实施价格欺诈案。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作为某外卖平台代理商,与入网商家合作采取价格补贴的形式开展“嗨吃”促销活动,对有关餐饮商品虚构原价,实施价格欺诈,违反了《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2版)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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